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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米安

 

约 2205 个字 预计阅读时间 12 分钟


关于这本书的读后感,我没法取“德米安”以外的名字,我想这本书也只能叫这个名字。

一共十万字,写下一个人的成长。我觉得他浪漫,是因为即使故事里有历史、社会、集体,但都是为了cater to主角的成长。随便翻开一页,你一定会看见“我相信”“我觉得”。

换句话说,这个故事是直觉的、精神的、自我的。他让我亲眼看着一个小男孩的自然意志在摇摆中成长,让我的自然意志与他的擦碰共鸣,外察而内省,成为德米安。我很高兴,又交了一位朋友。


每个人都力争成为自己,也只能解释其自身

对于儿时的辛克莱来说,家与家的外面,就是两个世界。

家中是光明的、不可亵渎的世界,而外面充斥着令人胆颤的野蛮的残忍的故事。

在辛克莱眼里,自己注定就是要成为父母和姐姐们那样,散发着光芒的人,“谨言慎行,有条有理”,即使沉闷寂寞。

女仆让辛克莱感到惊异,因为她既能在祷告时生活在光明世界中,又会在与肉铺老板的争吵中跳入另一个世界。
在我的印象中,小时候如果爸妈不在家,我是无论如何都睡不着的,心里满是魔鬼与撒旦,直至捕捉到他们进门的窸窣声才再也撑不住,沉沉睡去。
但我不可能一辈子蜗居于光芒之下,那么必然会与邪恶撞个满怀。当然,我还不知道对错与否,只觉得害怕,冒汗。

那是一个下午,我和几个学着工人模样说话的学生坐在桥下,他们在吹嘘自己的战绩。为了不被嘲笑,“出于恐惧”,我编了一个故事,说自己偷过一个果园的苹果。集体认同感,是我在十岁这个年纪最重要的心理依托,失去同伴,失去关注就意味着我被否定,被抛弃、社会性死亡。

但出乎意料的,在结束后弗朗茨——我生命中的第一位“贵人”找到了我。他是我们里面最大的孩子,也是模仿工人从牙缝中呲口水最像的。他让我从家里偷零花钱给他,否则就把这个“秘密”告诉所有人。我根本不是小偷,但也不想被当作骗子取笑。我想马上拥入父母的怀里,让他们怜悯地抚摸我的头。可他们离我太远了,他们是光明的,还怎么理解我的参差细腻?我就这样成了贼,一步一步地沉沦下去。我的父母和姐姐都看出我不再欢声笑语,他们哭泣、沉思,还开了药,对我无比怜悯。这让我更加绝望。如果他们能蹲下来平等地问我发生了什么,我想什么都不会再发生了。

我就这样浑浑噩噩地如履薄冰地过着,直到德米安走到我的身边。他沉稳内敛而不失阳刚,那双眼睛似乎永远都在思考。他看穿了一切,拍了拍我就转身离去了,而自此之后,那个人就再也没有找过我。是德米安帮我找到了勇气。

我自然向父母啼啼哭哭地忏悔,而他们自然地原谅了我。但在我眼里这个家却变得意外陌生。我的身上滋生着一种邪恶的原始冲动,我的父母束手无策,只是一味的疼爱与规避。我开始变得燥热而冲动,也正式进入了学堂。


明明比我年纪大了许多,德米安与我成为了同学。这段时间里,他向我表演了读心术,“只要你准确地审视某人,你就会比他本人更了解他”;他的一个眼神,就会让我内心的质疑的声音觉醒;他为我种下一颗种子,即上帝一定不是绝对光明的,而是夹杂着光明与黑暗,“人一旦开始思考,就无法躲避那个世界”,但这让我一度不能接受,甚至认为他是异端。

成人礼后,我去了外省的寄宿高中,而德米安不知所踪。

拜他所赐,我整日忙着倾听内心的两个世界的咆哮,而对外界表现出与这个年纪格格不入的淡漠,是一种虚伪的成熟、廉价的惆怅。

“哦,生命何等贫瘠!”我正又一次感慨虚无,被一位“知己”拉入酒馆,似乎是命中注定般。在酒精的刺激下,我狂热地诉说命运的不公,他人的赞扬让我欣喜若狂。那是我第一次醉酒。靠着灯柱弯腰呕吐的时候,我想到了父母的责备、姐姐们的嫌弃。但去他们的,我终于获得了快乐,那是迷茫下的麻痹与解脱。

无酒不欢,在魔鬼的世界,我是浪里白条一只好汉。

我已经免疫父亲的责骂,他又能做什么呢?被学校开除了又怎样呢?我只想反抗这个世界,即使是自我毁灭,那也是盖世英雄。

在遇到她之前,我的生活都是一地鸡毛。

当我路过公园,手里的酒瓶映照着我的白月光。她身着素雅的长裙,身姿绰绰,脸上带着自信和傲慢,举止沉稳有致,令我陶醉。

我从未和她说过一句话,也没真正了解过她的性格和背景。不过这都不重要,我已经找到了我的信仰,她才是我应该洗把脸,努力奋斗的目标。我竟一夜戒掉了酒,重新扎根学习。不知道为什么,在这个时间段的异性往往能改变一个人,即使素不相识。可能是那单纯的美好又唤起了沉睡的对光明的渴望吧,

我的目标是纯洁,不是幸福,而是美与智慧

命运和性情是一个概念的两个名字

我又想起了德米安,而德米安也听到了我的呼唤。他寄来一幅画,雏鸡出壳。最后,他附了一句,“神叫阿布拉克萨斯”。

她的圣殿在静默中坍圮,而结合神灵与魔鬼的上帝占据我的内心。

一开始的我厌恶那种原始的冲动,圣殿让我虔诚地皈依于精神上的礼拜,而阿布拉克萨斯带我脱离抽象,正视自己的善与恶,接纳自己的善与恶。

爱是天使与撒旦。


到了读大学的年纪,不满足于爱,我开始寻找生活的意义。

我所热切渴望的,不过是活一次,将那自发的自我抛向世界,与之相连,或与之抗争

早前的起伏让我不会再做出格的举动,但仍感烦躁,像沉闷的鼓。

在我又一次难以接近生活时,宿命般的,我结交了一位音乐家,我们都信仰阿布拉克萨斯。他告诉我,“我们所见之物,都是内在反映。”

那段时间我的思想从未如此热烈,我们心有灵犀的想见,在不经意间交换理念。我想,他想告诉我,也许是怅然若失,也许是心怀讥讽,但内心终究平静,那么世界就是有意义的。

后来我与他绝交了,没再见过面。他是我的领路人,他在告诉我超越他表现的思想,我在向前,终究是分别,又是一个孤独。

战争发生了,后面的一切都和梦一般。

炮弹像流星划过,在我的头顶炸开。再醒来,从侧身的镜子看过去,我和德米安一模一样。


所以,彷徨、质疑、挣扎,是强大自我、接纳自我的自然的过程,这个过程是痛苦的,是很容易粉身碎骨的,但只要相信这是再正常不过的,是该隐印记的烙印,
时间、德米安和爱你的人会摆平一切。

如果你没有经历过这些就来到了成熟稳重的面前,我想你过着令所有人都羡慕的生活吧。

上一篇跨年文最后加上了一段膈应的鸡汤,

现在再把它的结尾拖到这里,可能会自然些:

不必苛责别人,不必强求自己
领路人死了,而你将继续向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