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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逻辑新引》概念笔记

 

约 3039 个字 • 18 行代码 预计阅读时间 17 分钟


[中]殷海光


写在前面

记不住这么多逻辑学概念,于是基于自己的划线与批注,整理成一份 CHEATSHEET

只摘出概念骨架和容易混淆的边界,若要理解论证的来处与例外,仍应回到原著

术语约定

本页将 真 / 假 用于语句、命题是否符合事实,
有效 / 无效 用于前提能否必然推出结论(原书常用“对 / 错”)

Key Point

  1. 逻辑关心的是 推论形式是否必然有效;这和语句的真伪属于不同层次
  2. 讨论的分歧未必来自观点本身,也可能来自 语言功能、条件范围或概念边界
  3. 逻辑训练不保证真结论,却要求前提、条件与推出关系可以逐一交代,不让情绪、成见、利害或流行意见替代论证

绪论

逻辑

  • 定义:逻辑是必然有效的推论规律的科学

    它研究的不是某个结论是否合我心意,而是 在前提既定时,结论是否非得如此不可

  • 既往经验能帮助人迅速行动,但经验形成的预设也会在陌生情境中遮蔽新证据,逻辑便起到泛化的作用

真假与有效

  • 语句可以真或假;推论可以有效或无效。二者相互独立,不能互相替代
  • 只有在前提为真且推论有效时,结论才必定为真
  • 无效推论不等于结论必假。它只说明结论没有被前提保证;结论可能碰巧为真,也可能为假
| 前提 | 推论形式 | 结论的真值 | | --- | --- | --- | | 真 | 有效 | 必真 | | 假 | 有效 | 不定 | | 真或假 | 无效 | 不定,不能由前提保证 |
无效推论:结论事实上为假
前提一:所有柠檬都是酸的  
前提二:没有橘子是柠檬  
结论:没有橘子是酸的

结论在事实上是假的,但更关键的是:它并未由前提推出

无效推论:结论碰巧为真
前提一:所有柠檬都是酸的  
前提二:没有西瓜是柠檬  
结论:没有西瓜是酸的

这组推论的形式同样无效;只是结论恰好为真
不能因为结论符合经验,就倒过来把推论当成有效(见三段式有效性判断)

三个判断层次

  • “结论是真的”是事实判断
  • “结论由前提推出”是逻辑判断
  • “前提可靠”是证据判断

推论

  • 推论是获得知识的间接方式之一
  • 猜测提供假设,观察与经验提供材料,推论说明为什么材料足以支持结论
  • 推理(reasoning)是一次具体的思考活动;推论强调其中可抽离、可重复检验的型式

    换句话说,逻辑研究的不是每一个具体前提,而是各种推理共同依据的型式

  • 有效推论意味着:只要前提为真,结论就不可能为假,即前提涵蕴结论
  • 逻辑和数学都重视形式、符号与演算,彼此关系很近;但不宜直接把逻辑等同于数学
  • 常见的推论范式有:选取推论、条件推论、三段式

常见推论

语言的功能很多:抒情、命令、安慰、煽动、表达情绪
这里讨论的是能够承担真假、是非或对错判断的“讨论语言”

选取推论

  • 基本形式:Y 是 φ 或者 Y 是 θ
  • 检查一个选取式能否支撑后续结论,要分别问:选项能否同时成立(相容性),以及它们是否覆盖所有可能(穷尽性)
    • 相容表示选项可以有交集,并非必然二选一;互斥才表示不能同时成立
    • 穷尽表示选项的并集覆盖讨论范围;只有两个选项时,它们才可理解为互为补集

dixi 有话说

很多网络讨论表面上像在争观点,实际上一方在表达立场,一方在表达情绪,另一方才在试图讨论真假。先确认彼此是否在做同一种语言行为,往往比立刻反驳更重要

条件推论

浙江高考数学选填常客

  • 基本形式:若 P(前件,antecedent),则 Q(后件,consequent),记作 P → Q¬P 表示“非 P”
  • P → Q 表示:PQ充分条件QP必要条件,但不能据此反推 Q → P
  • 肯定前件可以肯定后件;否定后件可以否定前件。否定前件或肯定后件,均不足以推出另一端的真假
| 已知 | 可推出 | 常见误用 | | --- | --- | --- | | P 真 | Q 真 | 无 | | P 假 | Q 不定 | 否定前件 | | Q 假 | P 假 | 无 | | Q 真 | P 不定 | 肯定后件 |
  • P ↔ Q,即前件既充分又必要,才可在四个方向上作相应双射

dixi 有话说

逻辑在捍卫模糊性的理所应当:不能确定时,就让结论停在“不能确定”,而非用直觉替它补上答案

二难式

  • 二难式(dilemma)是由选取推论和条件推论复合而成的论证形式,并不天然是诡辩。选项不穷尽、条件不成立或前后偷换条件时,它才会变成“假两难”
  • 其基本形式如下:
| 形式 | 结构 | | --- | --- | | 简单肯定前件 | 甲 → 卯;乙 → 卯;甲 或 乙;所以 卯 | | 简单否定后件 | 甲 → 卯;甲 → 未;¬卯 和 ¬未;所以 ¬甲 | | 复合肯定前件 | 甲 → 乙;丙 → 丁;甲 或 丙;所以 乙 或 丁 | | 复合否定后件 | 甲 → 乙;丙 → 丁;¬乙 和 ¬丁;所以 ¬甲 和 ¬丙 |

反驳方式

第一,否认前件为后件的充分条件
第二,否认选取语句是互不相容或是共同穷尽的


语句和类

  • 不分析 P、Q 各自代表什么,只讨论“由 P 能否推出 Q”的,是外部推论(outward inference)
  • 若进入语句内部,分析词项的普及、主宾位置和类的关系,则是内部推论(inward inference)
  • 逻辑在这里主要处理能够判定真假的陈述句
  • 主宾词式可分析为词主、词系和词宾,主语和宾语为词端
  • 词端可以指一个类,也可以指个体;若宾位词端是形容词,逻辑上可把它当作一类来处理

主宾词式的语句可分为四种:

  • 全谓肯定(A):所有 S 是 P
  • 全谓否定(E):没有 S 是 P
  • 偏谓肯定(I):有些 S 是 P
  • 偏谓否定(O):有些 S 不是 P
| 句式 | 主词是否普及 | 宾词是否普及 | | --- | --- | --- | | A | 是 | 否 | | E | 是 | 是 | | I | 否 | 否 | | O | 否 | 是 |

普及与否不是词本身的属性,而是词项在这个句式中被谈到了多大范围
这是判断三段式能否成立的基础


位换和质换

  • 位换(conversion)是主、宾词端互换位置;质换(obversion)则改变语句的肯否,同时把宾词换成它的补类,使新语句与原语句等值
  • 全量位换可用于 E、I 式:没有 S 是 P,可换为没有 P 是 S;有些 S 是 P,可换为有些 P 是 S
  • A 式只能作限量位换:所有 S 是 P,可推出有些 P 是 S。这里沿用传统三段论的存在预设,即 S 类确有成员
  • O 式不能作有效位换;把“有些 S 不是 P”换成“有些 P 不是 S”会改变原意
  • 质换四式:SAP → SE¬P;SEP → SA¬P;SIP → SO¬P;SOP → SI¬P

对待关系

  • 对待(opposition)讨论同一主词、宾词下各语句的真假约束
| 关系 | 对应句式 | 真假约束 | | --- | --- | --- | | 反对 | others | 真则假,假则真假不定 | | 等差(从属) | A / I,E / O | 全谓真可推偏谓真;偏谓假可推全谓假;其余方向不定 | | 独立 | I / O | 真假不定 |

三段式

  • 定言三段式(categorical syllogism)的成素限于 A、E、I、O 四种主宾词式,有两个前提和一个结论
  • 大前提并非“排在第一句的前提”,而是包含大词的前提;小前提包含小词
  • 词项有三个:小词 S、大词 P、共词(中项)M
  • M 出现在两个前提中,不出现在结论中,负责把 S 和 P 接起来
  • 小词一定出现在结论的主位词端,大词一定出现在宾位词端

三段式的有效性判断:

  • 共词 M 至少普及一次,否则两个前提可能仅涉及 M 的不同部分

    共词不普及
    你爸爸是人
    我也是人
    所以我是你爸爸
    
  • 大词 P 与小词 S 凡在前提中没有普及,结论中也不得普及;否则结论谈论的范围比前提更大

    大词不当周延
    所有柠檬都是酸的
    没有橘子是柠檬
    所以没有橘子是酸的
    

    “酸的”在第一前提中未普及,却在否定结论中被说成全部酸的东西,属于大词不当周延

  • 两个前提都是否定语句,不能得出结论

  • 两个前提中若有一个是否定语句,结论必须是否定;两个前提都肯定时,结论必须肯定

关系

  • 关系是联系对象的方式,用 R 表示。谈论 aRb 时,重点不是 a、b 各自是什么,而是 R 具有什么结构性质
  • 基本性质有三种:自反性(reflexivity)、对称性(symmetry)和传达性(transitivity,现代常译为“传递性”)

示例

自反性:对任一对象都有 xRx,如 “等于”“相似”
对称性:若 aRb,则 bRa,如 “同年”“坐在对面”

准对称性:若 aRb ,则 aRb 或者不是 aRb,如“我拿你当兄弟”

传达性:若 aRb 且 bRc,则 aRc,如 “包含”

“=”:既自反、又对称、又有传达性


思想三律

  • 同一律(Law of Identity):语意原则。一个符号在同一次论证中应保持同一指代或意义;否则即使句子相同,也无从分析。可简记为 A = A

    语意滑移
    “道可道,非常道”中的两个“道”若不先辨明意义,不能直接套用同一律
    “抓鲁迅和我周树人”什么关系,也是在借同名、异称制造语意滑移
    
  • 矛盾律(Law of Contradiction):语法原则。互为否定的 A 与 ¬A 不能同真;在经典二值逻辑中,它们也不能同假

  • 排中律(Law of Excluded Middle):语意原则。对于意义确定的命题,A 与 ¬A 之间没有第三个真值,二者必有一真
  • 三律要求的是最低限度的语意稳定与推论一致性

语意界说

界说(definition)就是用既有符号来规定或陈示某个新符号的用法与意义

  • 语法界说 / 名目界说:主要介绍新名词、新记号或构造规则,不直接说明其所指意义,如阶乘的定义式
  • 语意界说:界定端陈示被界定端的意义,可以用来消除歧义、调节意义范围、增添新意义或简写表达
语意界说,比如
逻辑是必然有效的推论之科学

定立界说时需遵守:

  • 非必要不另造新名;确有新对象或新区别时再命名
  • 同一讨论脉络中不要悄悄改变一个名词的定义
  • 定义应当清楚,范围不宜过宽或过窄,不以被定义词本身循环解释自己
  • 能用肯定方式说明时优先用肯定方式

分类与归类

  • 知识从经验开始;要让经验可处理、可传递、可积累,就必须经过分类与归类
  • 分类:把一个已知的类按共同标准划分为次类,是制定规则、搭建层级的过程
  • 归类:依据某一对象的性质或共同点,把它放入相应的类,是把具体对象应用到规则中的过程
  • 好的分类应尽量保持同一标准、层级相当,并在任务所需范围内避免重叠和遗漏

诡论与谬误

诡论引子
“一切真理是相对的”
“理发师悖论”
“这句话是假的”

语言一旦自我指涉、层次混用或定义滑动,就可能制造看似无解的冲突

  • 诡论(paradox)是看似可接受的推演却导向冲突或荒谬的情形;语言的自我指涉是其中一个重要来源,但并非所有诡论都只由自指造成
  • 谬误(fallacy)是论证在形式、语意或关联上出了问题。依原书的梳理,可注意三类:型式的谬误语意的谬误不相干的谬误
  • 区分 logical、non-logical 与 illogical:有些表达无所谓合不合逻辑,这不同于违反逻辑

dixi 有话说

先辨认语言在做什么,才知道该不该用逻辑去审查它
所以写作、演讲、辩论、宣传、安慰 等,不必然合乎逻辑